113學年度第二梯次新生學生宿舍申請說明
112學年度起,為盡量滿足設籍外縣市大一新生男生住宿需求,福星女生宿舍北棟一至五樓寢室調整為大一男生床位,並實施性別分層電梯及門禁管制(男女寢室、衛浴、樓層分隔不相通)。
因宿舍床位有限,無法滿足所有學生校內住宿需求(設籍外縣市男生新生僅能滿足約七成左右住宿需求、女生新生滿足約九成左右住宿需求),未能中籤者或設籍台中是男生新生,建議請參考本校「即時賃居(租屋)資訊」,幫助您尋找適合的校外賃居處所。
宿舍床位申請上網登錄程序
一、請務必先啟用逢甲NID帳號。
二、登入學校MyFCU逢甲人資訊服務入口網(輸入帳號、密碼) ,並填寫綜合資料卡。
三、詳閱逢甲大學-宿舍服務網頁->住宿申請->本國新生->第二梯次宿舍床位申請暨抽籤->宿舍申請程序及說明->【113學年度新生學生宿舍申請說明】,上網登錄,完成申請程序。
四、參考【各類房型房價及床位抽籤代碼表】選填志願。
五、學生宿舍各類房型設施請參閱福星校區住宿服務中心官網-認識宿舍。
六、優先住宿資格及更換戶籍學生請另登入「特殊身分學生住宿申請」系統(8月15系統開放)。
第二梯次大學部新生學生宿舍申請說明
一、 申請對象(優先住宿身分學生不在此限制):
男生- 設籍外縣市新生;
女生- 設籍外縣市及台中市新生。
二、 申請方式:
(一) 一般大一新生
申請方式;請上網申請(登入學校MyFCU逢甲人資訊服務入口網),進入申請流程,完成床位抽籤登錄(路徑:逢甲大學首頁→在校學生→MYFCU逢甲人資訊服務入口→新生資訊→新生必做→報到流程檢核→宿舍申請)。
申請時間; 2024年8月15日(上午9時)至2024年8月18日(24時)止,請勿於非申請時段登入。
- 登入宿舍抽籤申請網頁,詳細閱讀且同意申請規定及宿舍生活公約後,方可提出申請。
- 選擇住宿房型志願。
女生:請依個人喜好,依序選填4個志願(例:A1, GE, GF 或 GI )
男生:請依個人喜好,依序選填6個志願(例:A, A2, GF, GG, GH 或 GI ) - 申請送出成功後,網頁下方會出現紅色”抽籤資料已登錄完成”字樣。
(二) 優先住宿資格新生-係指具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行動不便及重大傷病學生、離島地區或原住民族身分學生,若未中籤,將優先安排福星男女宿舍。
申請方式;請登入「第二梯次特殊身分學生住宿申請」系統,上傳相關證明。
申請時間; 2024年8月15日(上午9時)至2024年8月18日(24時)止。
相關證明;
(1)低、中低收入戶學生:鄉、鎮、區公所以上機關開立之證明(有效期113年底)。
(2)外島、離島生;設籍一年以上之非台灣本島地區學生之戶籍謄本。
(3)原住民族身分;戶籍謄本或身分證明。
(4)行動不便及重大傷病學生;具有身心障礙證明或地區醫院以上等級醫院所開立重大傷殘疾病證明文件(限學生本人)。
設籍外縣市(含台中市區女生)的同學,請登記完本表單後,同時也登入MyFCU逢甲人資訊入口網-新生必做,完成宿舍申請及開學前辦理事項。
經濟弱勢學生(低收、中低收入戶)提供「教育部大專校院學生校內住宿補貼」7000元/學期,請務必於期限內上傳證明電子檔,以利查核後於住宿繳費單中扣抵。
行動不便及重大傷病學生提供之相關證明文件經本校諮商輔導中心及宿舍社工師審核通過後方具床位保留資格。
(三) 更換戶籍新生-宿舍申請系統以大學入學考試中心所填報的戶籍地址為基準,若與學生實際居住戶籍地址不同,而無法進入申請系統,將協助手動加入(更換戶籍者具有參加抽籤資格,但不代表一定中籤)。
申請方式;請登入「第二梯次特殊身分學生住宿申請」系統,上傳相關證明。
申請時間;2024年8月15日(上午9時)至2024年8月18日(24時)止。
相關證明;請檢附戶籍謄本或身分證明。
更改綜合資料卡或註冊課務組戶籍地址是無法變更申請資格,請登入系統,上傳證明。
三、因床位有限,設籍台中市男生新生不提供學校宿舍床位申請。設籍台中市12區女生(東區、南區、西區、北區、中區、西屯區、南屯區、北屯區、龍井區、潭子區、大雅區、沙鹿區)新生需待外縣市及台中市非12區女生新生抽籤分配完畢後,有空餘床位再依路程遠近遞補。
四、 抽籤結果於2024年8月20日下午5時公告,請自行登入MyFCU逢甲人資訊服務入口網(新生資訊→新生必做→報到流程檢核→宿舍申請 或是校園生活→住宿→宿舍抽籤申請),查詢結果並列印住宿合約書。
五、 中籤同學請於2024年8月21日至8月23日內完成住宿保證金繳納,於2024年8月22日至8月28日內完成住宿費繳納(含就學貸款),未完成繳納者視同放棄宿舍床位(請注意住宿保證金為不可貸項目)。
六、宿舍寢室內皆為既有設施,無法為特定需求而改變。中籤後不得更換房型,有更換房型需求請於入住後至宿舍辦公室登記,待有空餘床位將另行通知。
七、 床位放棄請以電子郵件來信通知福星校區住宿服務中心(shs@fcu.edu.tw) 取消住宿,註明「學號」、「系級」、「姓名」、「連絡電話」及「欲取消的宿舍房號」,收到本中心回覆後,才算完成床位放棄手續,並協助取消住宿費用(已繳納之住宿保證金不予退還)。
八、 宿舍繳費單請自行登入行動逢甲App,點選行動e製單,選擇繳費方式(請參閱新生繳費須知)。
九、 若未能在繳費期限內完成就學貸款申請者,請先以現金繳交住宿費,開學後再至生活輔導組辦理退費作業。
十、 若有住宿問題,請洽福星校區住宿服務中心(04-2451-7250 分機86001~86009等9線),或來信詢問shs@fcu.edu.tw,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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